五、组织全国、全区各级美术创作评奖推荐及举办美术专项评奖工作。
  组织、参加全国、全区各级美术创作评奖作品推荐及举办自治区美术创作专项评奖,是协会推出作品、推出新人,对各时期创作进行总结,对优秀作品、优秀人才进行肯定、宣传、发扬的主要方式。  50年中,协会向全国各类大型美展及全国美术评奖活动,推荐了数以千计的自治区美术作品,在全国获得各类美术奖项的自治区美术作品达数百件。向自治区第1至第8届艺术创作“萨日纳”奖评奖活动,推荐美术作品数百件,获得自治区艺术创作“萨日纳”奖各等级美术奖百余件。在协会举办的各类全区性美术作品展览中,对展出的优秀作品,也进行各等次、项目的评奖,50年中,获得这类奖项的美术作品逾数千件。
  2003年,经自治区文联批准,协会与自治区文联联合设立了自治区美术创作专项奖——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创作“神马”奖。并决定,今后将每两年举办一届,成为自治区美术创作按届次评选的专项奖。
通过各级、各类美术创作评奖活动,激励了自治区广大美术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也使协会能够从宏观上把握自治区美术创作及美术队伍在各个时期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对总结和指导全区美术创作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六、组织内蒙古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开展对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继承和总结工作。
  生活是文艺创作的源泉。坚持深入生活,是美术创作应遵循的基本宗旨。50年来,协会在工作中,一直大力宣传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
  多年来,自治区的美术作品一直以生活气息浓郁、地区特点鲜明、独具风格而享誉中国美术界。这与自治区美术工作者在创作上不脱离生活的优良传统是分不开的。
  七、举办各项专题纪念展览和纪念活动,开展各类群众美术辅导、展览评奖,开展各类创作笔会,发挥协会社会性、群众性、专业性工作职能,为自治区文化建设服务。
  配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创作、举办展览和开展活动,是协会工作的重要方面。这也是协会性质所要求、决定的。50年来,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协会主办了不同届次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庆祝自治区成立和纪念建党、建军、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等大型庆祝、纪念性的全区美术作品展览;主办了《社会主义法治展览》、《粉碎 “四人帮”漫画展览》、《缅怀周总理美术作品展览》等专题性全区美术作品展览;各类专题、纪念性展览总计达30余届次。
  1960年和1986年,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大庆和自治区成立40周年大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协会派画家承担和完成了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内蒙古厅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礼堂绘制壁画和设计会堂陈设、用品的工作任务。
  1963年,协会画家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创作和绘制大型内蒙古革命历史画的任务。创作出的一批革命历史画,由内蒙古博物馆作为反映革命历史的艺术珍品永久收藏。
  1989年,为迎接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召开,协会举办了“迎亚运”自治区美术家书画笔会及书画作品捐赠活动。区直属机关、艺术院校30余位画家参加笔会,并将绘制的50余件书画作品,捐赠给自治区“迎亚运”组委会。
  2003年,在全国遭受“非典”袭击,自治区成为全国的重灾区的特殊时期,协会组织画家作画,捐赠给自治区抗“非典”救治指挥中心,并在同年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庆祝抗“非典”胜利美术作品展览》。
  1990年至2006年,协会还以主办和参加主办各类笔会、参加社会各界、各行业美术展作品评选、评奖的形式,配合社会团体、行业、单位的各类纪念、庆祝活动的开展,以此,加强协会及自治区美术界同社会各界的联系。
  八、注重组织建设及会员队伍建设,50年来,造就了一支在国内具有影响的自治区美术创作队伍。
自1956首届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分会宣布正式成立,协会完成的首要工作任务就是建立、健全了分会章程,理事会、主席团选举条例和会员入会条例等协会的基本章程和制度。
  50年中,按照章程规定,协会分别在1956年、1960年、1980年、1988年、1996年、2001年、2006年召开了7次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7届理事会(委员会)及主席团。同时,健全了各届协会常务工作班子,为各个时期协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1960年,协会第一次派出由6位画家组成的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代表团,首次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组织上正式接受中国美术家协会的领导,成为其团体会员。  1979年、1985年、1998年、2003年,又分别派代表团参加了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次代表大会。经选举,中国美术家协会5届理事会中,内蒙古自治区有张继堂、官布、文浩、妥木斯、思沁、包世学、燕杰、周荣生8人11次当选为理事。
  在健全协会专业学术机构方面,协会分别于1990年、1991年、1996年和2001年、2002年、2004年成立了自治区油画、版画、中国画、水彩粉画、少儿美术、艺术设计等6个艺术委员会。在十几年的工作中,这些艺术委员会,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有效地发挥了其对自治区美术创作的专业指导作用。
  在协会会员队伍建设上,自1956年协会成立时批准63名首批自治区美协会员起,至2006年,自治区美协会员已发展到1126名。50年中,协会向中国美术家协会推荐了数百名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自治区优秀会员。至2006年,自治区的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已由1956年的1名发展到今天的140名。这些会员,绝大多数是50年中,在自治区美术创作、美术教育、美术编辑、美术组织等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优秀美术专业人才,也是自治区美术创作的中坚力量。
  在发展、壮大会员队伍的同时,协会还注重会员队伍素质的整顿和提高。1978年至1997年,协会对会员队伍进行了3次大的整顿工作。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会员艺术档案,进行了会员重新登记、重新修订了会员入会条例、申报程序及会费交纳制度等。通过这些工作,协会为全区美术创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和队伍建设上的保证。
  九、注重协会机关建设和协会干部专业能力、工作能力及思想素质的锻炼和培养,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协会工作的新特点,圆满完成了各项机关工作任务。
  在协会人员专业能力、创作思想建设方面,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机关专业创作人员专业能力、素质的提高和培养。在过去的50年中,协会机关曾集中了一大批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创作的一流创作人才,并以强有力的艺术号召力和凝聚力,为发展自治区美术事业,做出了不可替代的突出贡献。在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957年,协会为迅速发展刚刚起步的自治区美术事业,建成了自治区第一座专业美术展览场馆——内蒙古美术馆。1993年,为适应改革开放后自治区美术发展的新形势,申请并重建了内蒙古美术馆。1997年,新馆建成后,大大改善了自治区的美术展览条件,同时,也为举办更大规模的各类展览,提供了优越的展示空间。
  多年来,协会完善了机关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和特点,制定了协会工作条例、专业创作人员工作条例、美术馆工作条例、财务工作条例等机关建设必需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能够有序、规范的开展。
  1983年,协会被评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出席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1997年,协会在组织《第四届中国体育美展》中成绩突出,由国家体委、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组委会发文,在全国通报表扬。1997年,协会在推荐优秀中青年画家活动中工作突出,被中国美术家协会授予中国画坛“伯乐”奖。1999年,协会在组织全国美术大展中工作成绩卓著,被中国文化部、中国美术家协会授予《第九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工作优秀奖。2005年,鉴于出色的创作组织工作,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内蒙古体育局被中国美协、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十运会组委会授予“创作组织工作优秀奖”。2005年,协会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受到文联系统奖励表彰。